2024-08-23 01:45
職場妖魔鬼怪 每次接到一些律所的律師函 都會很好奇是不是總會有律所為了接案子然後不管任何法律常理? 承租戶分別轉租給兩個次承租人 結果兩個次承租人的糾紛因為承租人聯絡不上 其中一個次承租人就請律師發函來說要告我們????? 要不要先去看看他自己的合約出租方是誰啊 然後律師還寫的義正嚴辭 要確定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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