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8 17:19
今天有知名人士提出了五大訴求:
1、希望各界能一起鼓勵督促立委正視針對兒少虐待、性侵害、性剝削修法加重刑罰,遏止犯罪。
2、立法之外並編列預算,要求警政單位應建立侵害兒少罪犯的資料庫;列入追蹤,防止重複犯罪。
3、監獄中對於兒少犯罪行為者,在獄中進行心理諮商或是精神諮商輔導等課程。
4、參考其他國家對兒少性侵害、剝削的法律,強制進行心理治療。
5、針對於社群媒體、傳統媒體,廣播電視散播性侵兒少影片者,處以重罰。
目前查到已知法令及諮詢服務如下:
1、為保障性侵害案件(含性影像散布案件)及兒少性剝削案件被害人權益,「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已於112年2月8日總統公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則於112年2月15日由總統公布。
2、《性侵害加害人資料蒐集管理辦法》。
3、目前各地監所皆有與多間在地相關機構定期進行心理諮詢;且根據《精神衛生法》46條「
矯正機關、保安處分處所及其他以拘禁、感化為目的之機構或場所,其有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狀態(精神疾病)之人,應由該機關、機構或場所提供醫療,或護送協助其就醫,必要時得強制為之。」(下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