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6 05:51
最近刷到很多人在宣傳罷樑,這是好事。但是其中有不少文章中,寫了「有來簽第一階段的人,也記得要來簽第二階段」等等注意事項。但是,這完全是錯誤訊息!!!千萬要注意!!!
根據罷免規定,同一罷免案的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而且提議人及連署人的人數是分別計算的。因此,領銜人應自行考量其於第一階段提議及第二階段連署之人數比例分配。
也就是說,第一階段填過的,第二階段不能再填了。請特別注意!!!如果沒有特別小心這一點,第二階段非常有可能過不了。
資料請看中選會「公職人員罷免進行程序指引」第四頁:
https://www.cec.gov.tw/upload/file/2020-12-04/8aea0612-f338-4e90-8483-076206a012f2/9e17cf016519608c369d04bf54273c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