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4 02:52
突然想到在2年前跟男友租了一間頂樓加蓋的小套房
12坪 一個房間一個廁所這樣而已
要收7-8月電費的時候房東說我們用了1780度的電⋯???
我們要付「$8000」的電費唷🥰
房間內只有冷氣、冰箱,其他就吹風機、手機充電、快煮鍋半夜餓了煮泡麵才用
甚至在8月時我跟男友家人出遊2週不在家,只有冰箱在運轉
等於我跟男友兩人在一個半月用了1780度的電^_^
當下我的處理方式是:打電話到台電詢問,經我詢問台電人員是可以到房內測試所有電路有無問題
但因為房東是屋主,需要房東聯繫且本人在場
房東表示他請自己的朋友在晚上時來幫我們看
我拒絕原因有兩點:
1、明明有台電人員可以來檢查,為何房東一定要找自己的朋友?站在我的角度,我已經懷疑被偷電、漏電等等情況,我更相信台電人員,完全無法信任房東的朋友。
2、房東他們的測試方式是來把我們的所有電源、插頭拔掉,看電表有沒有動⋯?到此真的無語了。
最後我們選擇馬上找新房子、退租,電費認賠扣在押金裡
2年後的我們一樣兩個人,住在比較大的房子,夏天冷氣24小時開著,電費最高才1500^_^
圖片解釋:
7樓:2房2廳2衛1廚 40幾坪,也是房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