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4 17:51
剛看到有人分享去行銷公司面試,被要求帶筆電現場寫企劃案,就想到很久以前面試過的某公司。
(I公司面記1)
公司是一個紅色logo與美食有關的網站,負責人跟她的雙胞胎姐妹都在那工作。一面時,是跟雙胞胎A面試,我們聊的非常愉快,她也直接很期待我可以加入他們的團隊,會再安排跟雙胞胎E二面(擁有公司決策權的人)。
二面前指定作業要完成,包括要寫一篇新聞稿、一個與夏天有關的會員活動,新聞稿他們會提供照片和店家資訊讓我參考,二面時需把這兩個作業一起帶去,但我一直到二面前的凌晨1、2點都沒收到新聞稿資料,所以就自己找了間手邊剛好有照片的餐廳寫,並且寄到指定的mail。
隔天是10點還11點時面試,出門前我才收到對方寄來的新聞稿資料,但如果我留下來寫,絕對會來不及面試時間(坐計程車也來不及),我就決定不寫、直接去面試。
二面是跟雙胞胎E,她一進來就臭臉的說我沒有完成指定作業,我說明了早上才收到信、因為來不及所以就直接出門,但我自己寫了另一間餐廳也有寄給她。
她說,她是故意的,要測試我會怎麼面對這個狀況,但我沒有寫指定的新聞稿造成他們很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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