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6 13:01
“非自願離職”卻被雇主於離職證明上填寫"自願離職"
您好,我是原就職於××診所的員工。
原雇主有兩位,××診所-曾○○(院長-診所主要負責人),××診所-林□□(老闆)。
109/05由雇主(老闆-林□□)面試後入職,入職後從未給予過任何勞動契約書。
113/07/05雇主(院長-曾○○)發了一份上面寫著113/05/01-114/05/31的勞動契約書。
113/07/08因拒絕簽屬勞動契約書而被雇主(院長-曾○○)強迫"自願離職",給予的理由是勞工本身就要簽屬勞動契約書才得以工作,不簽名代表不願意工作。且我也一再告知雇主自己沒有想要離職,想要繼續工作。但雇主(院長-曾○○)一再強調是不願意"續約",可從未簽署過任何勞動契約書。
113/07/08拒絕簽屬勞動契約書後只要有上班,雇主(院長-曾○○)都會一再強調是因為我不願意續約=自願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