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4 15:12
警界教戰守則! 長官說的都對!ep.2 不知道其他縣市是如何 我們縣市偵查隊是刑責區+業務 業務上要依獎勵規定敘獎給各承辦人 規定沒有要敘給分局長或副分局長 最多到隊長跟副隊長 但是他們也要審核該業務公文達一定數量才能有嘉獎 刑大的承辦人說獎勵規定是訂給基層在做的人 👮🏽‍♂️:你要記嘉獎給分局長呀 👮🏻‍♀️:但是規定沒有欸… 👮🏽‍♂️:我們有審核公文啊!這樣有算督辦 👮🏻‍♀️:好,但是分局長的部分… (因為公文審核蓋章是蓋分局長甲乙章,意思就是副分局長蓋的) 👮🏽‍♂️:那你要做假資料呀!分局長這屆競爭很激烈,你要多多幫他敘獎 👮🏻‍♀️:我才不要做假資料,但我一樣記給他 後來問刑大承辦人要怎麼辦 :沒關係,你記阿,反正我就核退,其他分局都沒這個問題,就你們XX分局最多問題 長官的話大於警政署頒布的敘獎規定?🤡
42
回覆
2
轉發
1

作者

Hsiao
hsin_420420
profile
粉絲
157
串文
62+

回覆

轉發

24小時粉絲增長

無資料

互動率

(讚 + 回覆 + 轉發) / 粉絲數
28.66%

© 2025 Threadser.net. 版權所有。

Threadser.net 與 Meta Platforms, Inc. 無關,未經其認可、贊助或特別批准。

Threadser.net 也不與 Meta 的"Threads" 產品存在任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