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2 10:12
王泰升老師的話,讓感到好慚愧。
「曾以「研究即生活,生活即研究」形容自己的日常。
騎車時滋生靈感趕快返家寫下來,可謂是從實際生
活經驗激發學術論述的「生活即研究」;3 個月內寫
出2 篇文章,則毋寧是「研究即生活」的一個極端
的例子。一般而言,在兼顧家庭生活的同時,我希
望將時間留給學術研究。1990 年代剛進台大法律系
任教後不久,曾受邀就律師時期的專長──工程法
律紛爭──擔任商務仲裁案件的仲裁人,雖報酬甚
豐,但以其將佔用法律史研究的時間,此後不曾再
出任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