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7 07:08
對法律的無知,不能是犯罪的藉口
但孔子也說:「不教而殺謂之虐」
最近幾天阿北的新聞吵得沸沸揚揚
挺阿北、不挺阿北的兩派為了證據、金流爭論不休
在此我想推薦大家看一部美劇
《無照律師》或譯《金裝律師》-Netflix
雖然我個人認為這部美劇後面爛尾
但的確能夠從中學到不少法庭攻防的技巧
法庭上的攻防常常會出現證據使用與否的問題
有無提出證據與有無持有證據並非直接相關
所以沒有提出證據也不代表手上沒有證據
有可能因為證據取得來源不合法
也有可能證據提出會影響其他事證
也或者是不使用證據能夠帶來某種好處
甚至有可能提出證據反而會讓自己陷於不利
所以北檢手上到底有沒有證據羈押阿北?
或者佩琪手上到底有沒有購買商辦的合法證明?
都有可能因考量證據提出對本案的實質影響
導致無法對外界提出一擊必殺的證據
以我個人的經驗簡單分享
曾經有個證據只要提出就足以證明我方清白
但是主動提出該證據又有可能導致對方提出新的告訴
等於你解決了一個問題後又多出了一個問題
所以從頭到尾我方都無法提出自證清白的有力證據
這就是在法庭攻防上的為難之處
最後,法律不是我的專業
只是提供一個思考問題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