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9 04:07
有個觀念一致願意組成一個家彼此照顧的對象當然好,其實四十歲要生養也還可以。但如果你不是喜歡跟很多人打交道的個性,請注意結婚是免不了要跟另一半的家庭成員往來,有時候也會有一些狗屁倒灶的事,然後現代的家庭會變成你要照顧自己的父母同時也要照顧對方的(最少經濟上會分攤)。如果你都可以接受再考慮找另一半(約會不結婚不算)!
回覆
轉發

作者

劉雲修
shinlin3075
profile
粉絲
40
串文
454+

回覆

轉發

24小時粉絲增長

無資料

互動率

(讚 + 回覆 + 轉發) / 粉絲數
0.00%

回覆 (BETA)

最先回覆的內容
發文後用戶內容

© 2025 Threadser.net. 版權所有。

Threadser.net 與 Meta Platforms, Inc. 無關,未經其認可、贊助或特別批准。

Threadser.net 也不與 Meta 的"Threads" 產品存在任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