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8 08:55
「著作權法明確規定:
著作權僅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不會保護作品背後的想法。換言之,本法保護了歷史研究的文字輸出,但不保護歷史研究探討的歷史本身。
如此的理由在於,如果讓著作權的保護範圍擴及到『作品背後的種種想法』,那其他人就無法用那些概念,如某個『哲學思想或歷史典故』來創作,人類的創作自由就會深深受到打擊。」
因為李徐及其支持者的論點,讓我最近不斷思考是否根本不應該拍歷史相關的題材。畢竟我們花了三四年、幾千萬,臥薪嘗膽完成 聽海湧 ,終於可以跟觀眾分享成果的時候,某個人就跳出來說這是他的,我們是偷的。而他說的痛心疾首他說的義憤填膺,在我們的身上何嘗不是?
但所有的情緒都是來自於感受,感受只是事實真相的其中一部分,道理則是另外一部分。
我還是覺得幸運,這麼多專家們花了長篇幅來幫我修這一個法律學分,而唯有真正理解了法律,也才能更有底氣的挺胸面對直撲而來的惡意。雖然對方不見得想聽道理。
總之請不要再傷害編劇和導演!
謝謝大家的支持,再分享一則法律白話文~ 一起瞭解著作權!
https://iiil.io/lMf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