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 16:47
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回覆
轉發

作者

陳屹石
chenyishi94
profile
粉絲
54
串文
1,658+

回覆

轉發

24小時粉絲增長

無資料

互動率

(讚 + 回覆 + 轉發) / 粉絲數
0.00%

回覆 (BETA)

最先回覆的內容
發文後用戶內容
12 小時內
profile
Nacy Lee
lee.nacy
這是告訴乃論罪嗎

© 2025 Threadser.net. 版權所有。

Threadser.net 與 Meta Platforms, Inc. 無關,未經其認可、贊助或特別批准。

Threadser.net 也不與 Meta 的"Threads" 產品存在任何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