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2 04:08
如果騷擾的是我的伴侶或者家人、朋友,這樣算是跟蹤騷擾嗎?
根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2項,對特定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只要違反意願,反覆、持續做出法條列舉的行為之一,影響到日常生活,即便行為和性、性別無關,也算是跟蹤騷擾行為哦!
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會有什麼罪責?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依第18條規定,可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還攜帶凶器或危險物品,依第18條規定,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實行跟蹤騷擾者,如果又違反保護令,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服書面告誡的結果,可以怎麼做?
報案後,不論書面告誡有沒有核發,如果對於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書面告誡的通知後十日內,向原本報案的警察機關,或者向其上級的警察機關來表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