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3 23:20
我30歲那年,前夫送了個大禮給我,他說生日快樂,跟了我怎麼久也沒給你過上好日子,所以我還你自由。
13年的感情就這樣結束…
因為他欠了一大筆,從天堂掉到地獄那種,我說沒事,我們一起努力,還有2個孩子,但他不要,這一切都不要了…
17歲我們就在一起,那時我也診斷出紅斑性狼瘡,所以他是明白我生病的狼狽模樣,我賭上了命生了2個兒子,都沒坐月子,自己親手帶,沒後援,他連孩子的尿布都換不超過5次吧,連出門旅行都沒過,結婚也是登記而已,這一切我都覺得沒關係,因為年輕因為愛,你總說等你成功等你賺錢再補給我,其實女人在意的是那個心而已,等到你有點錢了,卻忘了我們的約定,我還是一樣自己在家帶孩子,你在忙著帶別人出去遊玩,3天、一個禮拜、一個月的不回家了,你說要打併,我知道是謊言但只要你說的出,我就願意不吵不鬧不問,為了小孩,我都忍,也因為我自己沒能力,帶著2個孩子無法找到適合的工作也因身體狀況不佳無法勝任,只能依附著你,所以離婚讓我整個世界崩塌,到現在我34歲了,帶著2個孩子,靠前夫每個月3萬的贍養費,當初協議好的,教育費另外算,但我也沒算,因為他常常一直拖,給得很不穩定,覺得自己這樣對我跟小孩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