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7 03:24
時間線補充: 9/30 開始覺得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越想越氣,這種爛到不能再爛的老賴肇事者,我直接去調委會開調解不成立證明+聲請移送地檢署偵查對造人的過失傷害刑事責任,甚至櫃檯人員問我中間對方申請調解你還願意調解嗎?我直接回答「我給過2次機會了,甚至私下和解我也給過機會了,但對方這態度,我不想給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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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wei_9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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