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01:21
喜歡怎麼意淫一回事,
有沒有犯罪一回事,
不要跟我說意淫就是計畫犯罪,
那你發文說想不想幹了,
老闆就可以據此把你開除嗎?
老師有說等他三年,
就證明老師本來就沒有犯罪的意思,
更何況看起來完全就只是嘴砲,
當年有些蘿莉很紅的時候,
大家還不是開玩笑說什麼等她們長大,
長大也可能是交往,交往會不會打炮另一回事,
什麼時候社會容忍度那麼低了?
DPPer真的就是會通靈審查思想,
柯就是明知違法、高就是明知自己抄襲誣告、
這老師就是想幹未成年,
以前法律最難證明的部分,
現在通過DPP的法官們,都不是問題了,
DPPer覺得你是明知或是我們覺得你想什麼就是什麼,
DPPer比你更能代表你自己,這社會真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