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 03:08
哥布林大法庭113年台上字1022號判決:
按現主流約會文化,男性請客已逐漸式微,由AA制取代。
本院以為,男性請客本係由男性主導約會、為約會對象提供價值、展現紳士風範之傳統美德,無關男女平權問題;常有人將之混為一談,此處不多做評價。
本案爭點分為兩說:
蹭飯說:本說認一方趁他人請客之際,藉機漫點、不加節制消費,係基於對方請客而蹭飯之主觀心裡,而有濫用對方好意之蹭飯行為。
正當受請說:此說認於對方主動提出請客之際,應已考量自身消費能力,因此於合理範圍之內,並無其它不妥因素存在,既無不妥且未違反意願,則該行為應論以正當;反而過度考量、客氣,對金額錙銖必較,可能被對方誤認為不情願或死板。
結論:採客觀判斷折衷說
本院以為按情形,於對方主動提出請客之際,已無意願之違反;唯受請人仍應考量請客人之經濟能力、消費習慣、雙方交情、認識時間長短、請客物品之價額等綜合判斷。
本案請客人未事前與對方溝通請客金額上限,又依對方之行為據以認定其蹭飲料,稍嫌率斷,難謂無責。
被請客人未確認也未考量對方經濟能力、消費習慣,且雙方應為初次見面交情尚淺,點特大杯超貴星冰樂略有不妥,應負一部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