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00:16
我在溫哥華遇上了壞房東
(5上)包網唔包你收得到,包暖未係時候開爐
租約合同的第一年是死約,租金每月CAD1950(一人住CAD1800,二人入住要加150),水,電,煤,上網全包。
故事繼續,第二天Jenny過來開門讓她進來的時候,外來陣陣微風吹入,而室內和暖,溫差甚大,才醒起開著了暖氣,代表暖氣至少超過三小時才會暖起來。
“依家都未係時候開暖氣” Jenny一入屋就說。
“因為剛入住,所以想試下屋企所有設施係唔係正常運作,個暖氣暖得好慢,三個鐘都唔暖。”我解釋。
-她入屋內將move in check表格放到門旁的洗衣機上,對我的解釋零反應,然後圍繞著廚房像Boss般姿態向我們邊行邊吩咐,”如果你會用有蒸氣噴出的電器即係電熱水壺、電飯煲之類千祈唔好放係廚櫃下用,d蒸氣好易蒸到甩漆”,”仲有抽油煙機同依個百頁簾要定期清潔,耐左唔洗好難去漬……”
我又像個員工般回答:“嗯嗯我會留意”
她問:“仲有無其他問題”
“之前都問過信件問題,依到唔會有獨立的Unit,通訊地址要用主屋地址,我地嘅信你係唔係會分落門口嘅信箱?”
“係””仲有無問題?”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