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20:50
就像前幾年cv-19發生時,當時要提升最低工資(可參照勞資會議紀錄),資方代表就問政府說請問如果提升了最低工資,政府要如何挽救那20%的邊際企業,後面企業也是趁機要求開放移工,此乃題外話,但是我們就可以很明顯看到當一個勞工無競爭力的時候,雇主會說勞工就只能領這樣的薪水,因為他無法達到這樣的產值,而當資方無競爭力的時候,資方反而是希望政府補助而不是提升自己公司的競爭力或者改善流程制度,去面對外部社會上的競爭,所以我還是覺得政府企業以及勞工應該回到原本法規責任的設計理念,該誰的責任就由誰來負責,而不是政府一直越過企業來替企業扛訓練責任,才會造成目前一堆雇主都要求什麼即戰力,回到法制面上雇主才是要訓練自己產業人才的最主要關係人好嗎,畢竟台灣不是採用歐美國家勞動法兩者制度皆由其利弊得失,而不是兩者混在一起變成一個四不像
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