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2 10:13
第二篇 勞資糾紛 昨天到勞動法庭開庭(照理說昨天如果雙方都有出庭就會有再談一次和解金額的空間) 沒想到前老闆竟然無故缺席(沒提前告知沒請假,讓在場的大家都很錯愕) 於是法官就直接讓這件事進入民事訴訟,並且當庭就安排好12月份的開庭日期及時間。 可以明顯感覺到對方一直在拖延時間(他也沒有提出答辯狀),雖然走訴訟過程真的很耗時(從九月到十二月),但我仍願意相信法官能做出公平且合理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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