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 14:39
最近關注的焦點議題
《勞動部公務員疑遭職場霸凌輕生》
懶人包連結: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217296
雖然職安法有規定雇主有「不法侵害」的預防義務,但通常流於形式,畢竟主管機關並未有積極的行政管制措施,這場職場霸凌的結果,受害者用生命告訴大家他在工作上兢兢業業、努力認真,人手不足、工作量極大的情況下,結果是被上級主管「退回」,這會有多大的煎熬渡過每個加班的夜晚,是令人遺憾的結果⋯
職位越大責任應該就越大,一條生命換來大過跟免職,覺得值得嗎?
我猜接下來在不法侵害的部分,可能會跟職場性騷擾一樣去修正法條,然後人資單位又是一陣忙碌了😶
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