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1 02:26
罷免法要附影本到底有什麼問題? 連署總統和公投提議都要附上影本,為什麼罷免法可以用不嚴謹的方式來連署?而重點是蟾蜍黨只會濫用公投法達到政治目的,混亂政局,不然誰會想到要修正?
憲法法庭需要2/3大法官同意才執行有什麼問題?法律最高解釋權更用更嚴謹方式執行難道不對嗎?例如廢死,8民眾反對,如果只有過半大法官同意就推翻,合理?而重點是現行的制度只要同一政黨連任一次,就可以完全掌握大法官,馬英九時還會顧及平衡,現在完全是綠友友一片,大法官變成只有背書的圖章,這樣對嗎?
財劃法是民進黨在野的時候就建議要修的,讓地方可以有更多的錢做建設,避免資源過度集中有什麼問題?現行的制度就是誰和中央好就可以拿更多的錢,淪為綁樁之實。前鎮漁港申請三千萬預算,結果中央大筆一揮,給了80億做改建,這合理?
1/3本來就是民進黨就說要修的,嘗到甜頭就不動,2是為了憲政的長治久安,避免獨裁之實的發生,請問問題是?
蟾蜍黨就是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