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06:42
不曉得要怎樣才叫做講理
但起碼我知道
我的車在我上班期間停在店門口(無畫紅線)
然後被肇事者(的小孩)推倒旁邊的重機
(*但其實肇事者應該算那個小小孩,媽媽只是法定代理人)
於是乎像骨牌一樣重機倒向右邊壓到了我的車
然後我的車又壓到了我同事的車上
問題來了
前幾天我同事得到賠償了1萬8(有對話紀錄)
那請問我被夾在中間的
就因為我不是新車,我不配要求賠償嗎??
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
上個班而已,跟同事剛好往窗口外看去,目睹了一切發生經過
我的車就這樣被一台被推倒的重機壓倒然後撞倒了我同事的機車,成為了三明治
(當下有小孩怕有人受傷就和同事出去幫忙扶車,所以沒有來得及拍照存證)
至於監視器嗎~
那一排都是餐飲店家但大家的監視器都是照自家門口,所以沒拍到
不過當時是餐期,倒是很多路人跟目擊證人(包括自家及隔壁店家員工)
我也只是一個打工仔去給人家請的
莫名其妙上班就車損
車行估價20800我也沒多拗
結果得到結果對方只願意賠4000?
請問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
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