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06:42
不曉得要怎樣才叫做講理 但起碼我知道 我的車在我上班期間停在店門口(無畫紅線) 然後被肇事者(的小孩)推倒旁邊的重機 (*但其實肇事者應該算那個小小孩,媽媽只是法定代理人) 於是乎像骨牌一樣重機倒向右邊壓到了我的車 然後我的車又壓到了我同事的車上 問題來了 前幾天我同事得到賠償了1萬8(有對話紀錄) 那請問我被夾在中間的 就因為我不是新車,我不配要求賠償嗎?? 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 上個班而已,跟同事剛好往窗口外看去,目睹了一切發生經過 我的車就這樣被一台被推倒的重機壓倒然後撞倒了我同事的機車,成為了三明治 (當下有小孩怕有人受傷就和同事出去幫忙扶車,所以沒有來得及拍照存證) 至於監視器嗎~ 那一排都是餐飲店家但大家的監視器都是照自家門口,所以沒拍到 不過當時是餐期,倒是很多路人跟目擊證人(包括自家及隔壁店家員工) 我也只是一個打工仔去給人家請的 莫名其妙上班就車損 車行估價20800我也沒多拗 結果得到結果對方只願意賠4000? 請問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 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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