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12:57
孩子出生兩個多月時在醫生評估安全下近彰基兒童醫院開刀房內開刀,小兒科醫生為求安全預防性插了氣管內管還缺氧!醫生還表示接到孩子時就是需要急救的狀態⋯急救過後還接著開刀 !需要彰基提供進入開刀房後的影像說沒有!這過程長達四個小時都沒有人出來跟在外守候的家屬告知⋯術後主刀醫生也只是淡淡的表示 孩子剛剛有急救,急救了5,6分鐘~事實上卻是37分鐘⋯
術後孩子陷入昏迷~轉院後被判斷為極重度腦性麻痺類植物人的狀態~除了張力幾乎沒有肢體活動~不會自主呼吸不會眨眼睛,不會吞嚥!
術後兩個多月醫院方都沒有對我們說實話到底孩子在開刀房內怎麼了?
所有相關證據都在彰基兒童醫院~他們不提供我們也沒辦法~只能懇請檢察官為我們主持正義 、釐清真相~但是檢察官似乎把受害者的我們當成加害者質問我
1.為什麼我是告麻醉科醫生不是開刀的醫生?
2.因為從醫生發現孩子需要急救到開始急救遲疑了8分鐘!所以請檢察官幫我們釐清~~但檢察官說:醫生沒有在這時間點離開或去吃便當!也沒有相關法規規定一定要馬上急救⋯!
3.檢察官對我說:她都沒有來怪我為什麼把孩子生早產?為什麼我會去怪醫護人員沒有把我的孩子照顧好?
我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