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4 14:00
關於憲法訴訟修正案,看到一堆人用一些白癡的數學,說0.25綁架0.75,這些人是有什麼毛病嗎?憲法最高的解釋權本來就是該有代表性和嚴謹性,歐美很多國家都是採用2/3的同意解釋權!
如果按照現在的做法,只要有出席2/3的大法官,經過1/2同意就可有解釋權,意思是說如果滿額15名大法官,只要有10名大法官出席,然後有5名同意就可以有解釋權。如果是現狀8名大法官,就是只要有3名大法官同意就可以有憲法解釋權,加上現在一堆阿貓阿狗的大法官,這樣的少數解釋就是災難阿。
話說死刑要三審法官全部同意才執行,我能說0.1的廢死法官綁架0.9的反廢死法官嗎?(這就是上面白癡數學的邏輯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