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4 04:29
新北市某男性警員
上班執勤中竟然侵犯路過的女性民眾
那位受害者就是我!
罪證確鑿本人也已承認犯罪事實
結果派爸爸出來談和解
敢做不敢當
都成年人了還要派爸爸出來?
有膽在執行勤務中侵犯路過民眾
沒膽親自與我的律師聯繫
真的很好笑
這位員警因無法克制自己對路過的女性衝動
將造成「人生永久汙點」
此人為之前承辦我報跟騷案件的員警
所以我有他名片與聯繫方式
結果今天此員警自己變成加害人
更加惡劣
“先聲明本人當時穿長袖長褲保暖外套
穿著保守,著裝只露出我的手掌跟臉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