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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09:21
出於愛和責任3年前太太買了一份保單 是醫療的住院保險 今天被業務員告知 理賠部門因為6年前有相同病例不予理賠 好笑的是調病歷的這件事因為某些原因 還是我們親自去跑的 現在基於最近這次的診斷證明和6年前的病因一樣 就告訴我不能理賠了 對我而言無疑是被打了一個大大的巴掌 好像所有的醫療費保費就這樣進了水溝 太太本來就不相信保險 現在她想讓我停掉所有的保單 認為保費是不必要的開銷 曾經的我相信保險是困境時的後盾 如今不禁讓我重新思考 買保險究竟有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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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briel Kuan
gabk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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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內
宗祐
stszyo0915
當初投保時沒有告知過往病史嗎🤔
2 小時內
吳宗霖
caruso016
保險法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5 小時內
李圳旂
leexiven2001
嗯… 我在想業務員是不是沒有跟你告知健康的狀況🧐 造成不能理賠… 真的辛苦你了😥
17 小時內
姚怡沁
a10.06
資深神仙教母如果認真回 看完覺得只是業務不專業而已 不確定他64條、127條有沒有跟你講解過 已在疾病不賠,但體況還是個案討論 是怎樣的體況?當初健康告知是怎麼告知的? 這些都會影響結果,說不定有些狀況是可以爭取的 📌 新生兒神仙教母全台跑👶🏻 代理30家擅長各家保險分析條款講重點 白話不失專業+搭配圖文+案例講解 阿莎力乾脆不囉唆不話術不灌水 依據你的預算做CP值最高的規劃 頁面有電子名片歡迎聯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