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9 22:00
不止一个“岁静”的论调都是在说“古代如何如何”,本质上是在混淆视听而已。拐卖妇女,难道是这几十年才有的事?古代法律有规定,难道就没人拐了?文学作品里摔死两个孩子,现实可能是地方官“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亲”。女硕士事件,难道当代中国的法律就没规定?拐卖,非法拘禁,强奸,虐待,哪个不入刑。但从人口普查到核酸都没能“发现”她,那么到底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执法者”出了问题?不要把一个个纵容恶助纣为虐的具体的有职位的人,模糊成立法失败的隐隐绰绰的形象。要改要救,可以向前看也可以向外看,但不能“回头看”。
更何况“义绝”和“奸生子”也并不是图上所说的那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