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2 15:06
人生不要太努力
我第一次想要批衣服來賣是在我高中的時候,但選品的眼光有點差,也沒賺什麼錢,就是賺個經驗、賺個回憶。後來上了大學,我還是想要再試試看服飾業,平常週一到週五在藥妝店上班,週六週日去服飾店,一方面是存錢,另外一方面就是想要累積經驗,也想知道什麼樣的衣服會比較多人買,等我存到了一筆資金後,這次我選的是韓國市場,還找了韓國翻譯幫我接洽,慢慢經營跟累積,還真的開始有回購客人,就在我很開心的時候,我媽打電話給我,跟我說有一封我的信,上面好像寫著⋯⋯⋯「保智大隊⋯⋯。」(實際信封寫什麼我忘了。)
等我拆開後看了信件內容才知道,我賣的其中一件需要預購的衣服,因為上面有C的英文字,而我的賣場名稱寫著「雙C 蝴蝶T-shirt」(不是!這個名字這麼俗,跟我買衣服的人真的好善良),但就是因為我寫著雙C,衣服上的樣式跟香奈兒很像,我就被告違反商標法⋯⋯QQ,而且!!跟我買的人正是保智大隊的警察。為了上法院,我還到處查法律、查判例,查看看這樣要罰多少錢,罪名是什麼⋯⋯⋯。
就這樣⋯⋯莫名其妙的達成了賣衣服賣到上法院的成就,那時候才大二的我,就自己騎摩托車,帶著我整理的資料,到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