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3 15:17
我確實是好傻好天真,沒水準又沒常識,就像偷竊一樣,偷10塊跟偷1000塊沒有差別,即使只是個人使用的應援品,也不該將自己對品牌的喜愛以不尊重商標的侵權行為作為展現。
很抱歉我在觸法的前提下,以為免費贈送可表明個人並非想藉由品牌圖利而波及其他人,我是智障還連累別人做智力測驗,我對自己的無知感到十分慚愧。
身為一個手機永遠靜音、社交網路關閉通知,搞得室友差點要報警找人的人,我的外網速度向來很不即時,我到午休時才後知後覺,太慢刪文造成觀感不佳,這點我會引以為戒。
雖然當下緊急發了道歉文,但我內心沒有放過自己的感覺,各位的評論及提醒我也都牢記在心,我能想到的解法只有再一次道歉,此外,自製物也已全數剪壞銷毀。
大家週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