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7 04:56
午休更一下,今日已到機關進行申訴。
「以你的狀況有可能被認定為承攬而非勞雇關係」
這是我們得到的回覆。
以下是我們狀況
1.遠端上班,沒有上下班打卡,工(隨)時(時)彈(待)性(命)。
2.未投保勞健保,由先生自行投保工會,工作期間爭取過勞健保,被僱主回絕。
3.未簽訂紙本勞雇契約,99%是電話、line群組作為工作聯繫方式。
抗爭的路好像很長,但沒關係,我們靜待機關後續的通知,也不管後續結果如何,至少我們盡力去爭取自己的權益了!
可能有人疑惑,雇主那麼多破綻,為什麼當初要接受這份工作!當然有一些原因,我們在的城市就職環境不友善,先生個人身體因素,有親屬需要照顧⋯
先生原在外地工作因為照顧阿嬤而回到故鄉,阿嬤心臟不好,經常一覺醒來水腫成麵包,一開始有到外面公司行號上班,但阿罵狀況不穩定,經常需要住院,導致先生需要臨時請假,對於公司與先生本人也都造成很大的壓力跟負擔
因緣際會,得知有個遠端工作的機會,我們想這樣不就是可以上班又可以照顧阿嬤兩全其美的機會嗎!面試後也錄取了,雖然薪水不多、要自行負擔勞健保(後續有積極爭取),但可以解決阿嬤照護跟經濟問題。
持續更新申訴後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