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8 13:55
翁曉玲的 #憲法訴訟法,將「現有總額」定義成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的「法定總額」 15 人,根本就是胡搞瞎搞。
先不談癱瘓憲法法庭的問題,我們來談「文意」就好。
如果用文意去解釋現有總額這四個字,就是以「當時現有的總額」為計,否則在立法時,只要寫「總額」即可,何苦加上「現有」兩個字。
所以,現有總額怎麼樣也不會解釋成增修條文的「法定總額」。
另外,憲訴法不只在大法官人數用現有總額,在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部分,也是寫「現有總額」,此次翁大委員的修法只定義大法官的現有總額,並未定義立委(,將會導致憲訴法一個「現有總額」兩種解釋方式。
再者,如果翁曉玲委員若只是希望讓評議門檻提高,為何不直接修法明定要多少人參與評議?多少人同意呢?就像大韓民國一樣。
憲法訴訟法修法,假設真的不幸通過,國民黨恐怕也會惹上麻煩。畢竟憲法訴訟法約束的,可不只是國民黨或民眾黨,他同時也會約束所有的人民與政黨,包含民進黨與總統。國民黨這次修法,把違憲審查的門檻架的這麼高,民進黨要是做出任何違憲行為(比如後續拒絕公布法律之類的),國民黨要如何向憲法法庭救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