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5 14:57
差點成為「有加班事實,但是被主管要求回捐加班費去買公物,而且還沒辦法加班補休的可憐公務員」的一天
公務員職場鬼故事
113年底原本分配的加班費用完後,人事最後另外核撥8萬給我們申請。但因實際需求遠大於分配數,月薪6位數的大主管說要由她來分配每個人請領加班費額度。
經過她「初步」分配後,她單獨叫了我過去辦公室,並表示分配尚餘約1600元(看不懂她怎麼配的,我們一堆人時薪200多的,隨便配幾小時就結束了)
接著說她本身原先預計申報25小時的加班費,但她現在「主動讓出」2小時,這2小時加班費加上原餘1600元,共約2500元,她要將這2500元要額外分配給我,但是辦公室電鍋已損壞,要我拿這筆錢購買新電鍋。問我懂不懂、要不要接受提案?
我一時反應不過來,問她為何不能用公務預算買,她說會計室之前已否准,所以她沒辦法申請採購。
後來我說我的加班時數扣除她初步分配可請領的時數後,剩5小時,沒辦法領到2500元,要不要給其他人領+幫妳買吧(微笑)
她說那不用了(只欺負我?
每天上班面對她爛脾氣也就算了,連加班費也要被要求捐出來,我真的好害怕,好怕會被她以長官身分報復。
不自殺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