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6 14:57
法務部常次 黃謀信
新聞稿還未給
我逐字第一名😂
今日另准黃姓受刑人之執行死刑,並於今晚十點二分,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率同法醫及法警,在臺北看守所刑場執行槍決,並於十點二十三分,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赴宴,確認受刑人已經死亡,完成執行死刑之程序。
本案是最高檢察署依據執行死刑規則等相關規定,以及憲法法庭一百一十三年憲判次第八號之判決一職,經過嚴謹之審核程序,認為黃姓受刑人所犯之罪為刑法之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其犯罪之個案情節為罪嚴重之犯罪。而且本案刑事程序之進行符合憲法判決所揭示的確定之終局判決,經辯護人到庭辯護,經過嚴詞辯論,合理法庭法官予以自決,以及其他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也查無其他關於本案有違背法律之情事,因此認為本案並沒有提起非常上述之情事。
另外,本件並沒有申請再審等特別程序進行中,並排除黃姓受刑人屬於精神喪失、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因而將本案全券呈報本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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