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7 15:23
追完開心果事件啲post諗起多年前西客往事:
【西客1】買滿金額送贈品,寫明名額50份咁,佢係第51個,我話換晒,佢話要投訴到底,因為你地公司搞呢啲活動應該保證人人有份。
【西客2】 買滿$500送贈品,西客買$490問點解冇送,我話未滿$500,佢話有咩理由咁冇彈性,投訴投訴投訴。
【西客3】 多人排隊買嘢,西客最後都買到嘢,後尾打嚟投訴佢排隊太耐,要求賠償時間及精神損失。
【西客共通點】 投訴嗰陣不斷話黑店、呃人、等執笠、唔會再幫襯,隔唔夠三日又見佢若無其事埋嚟俾錢。
自此搵工除咗人工福利之外嘅要求就係唔要對到客,corporate還好,街客真係不了,呢個世界沒有最痴線,只有更痴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