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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 09:39
我覺得應該要在整體司法及出獄後監控、預防等層面的人力、設備、制度上都完備狀況後,再來討論死刑存廢。 現在說要廢死實在是太理想化,我曾經問那些支持廢死自認為高尚的法律系:「在現行台灣環境下,死刑廢除後,有何替代的社會控制措施?」 他講不出來,他說:「喔這不是我的專業了,應該要叫犯罪防治跟社工出來回應,這是他們要處理的問題。」 大家應該要先思考、倡議完備受刑人出獄後再犯預防跟相關輔導措施,把社安網漏洞補足後再來談殺人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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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ka21g52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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