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6 02:58
北檢押人四個月配合黨媒編故事,最後求刑28.5年,起訴書證據的部分說明如下:
『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 111 年 10 月19 日至同年 11月 1 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 1,500 萬元賄款,嗣以 EXCEL 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
四個月最後差不到金流,最後依照個人USB檔案裡面寫了「1500」當作證據起訴別人28.5年。
偉哉民進黨、偉哉青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