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9 17:16
上半年有一陣子廢死的問題討論特別熱烈,在我們班啦,那陣子公民課就有講到廢死,班上的支持與反對也是反對多 然後那時候有一位支持的同學就講出一長串非常有道理的話,一時之間沒有人能夠反駁,老師也提出類似的觀點,讓我們可以回去好好思考 大致上是這樣的: “每個人都有生存下去的生存權,廢死違反基本人權”還有“如果無期徒刑可以完全執行,把犯人關到死,那是不是你們就可以同意廢死了” 我現在終於想起來那個詞了,其實死刑就像是達摩克利斯之劍,懸掛在所有的人民頭上,必須取到一個威嚇的作用 我知道死刑不能解決什麼問題,不過就是讓民憤平息、家屬有一絲的安慰 說點比較難聽且主觀的,重罪犯已經脫離人類的範疇了,在我看來他們已經不是人,所以不應該有人權的保障 當然,如果無期徒刑可以把人關到死,目前我還是可以接受廢死,但兩件案必須同時執行,這本身就有困難 現在的無期徒刑還可以釋放,那請問為什麼叫無期徒刑,那就應該叫有期徒刑,如果都能放出來,分什麼有期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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