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0 09:35
麥當勞事件過分失焦。針對企業本身,認為後續扶助有重大缺失可以群眾抵制給予壓力;認為程度不至於抵制也不需有道德負擔。任一方暗嘲明諷都是滑坡謬論,行為與否沒有對錯。反而需要深究的爭議處乏人問津,都在打擊異己,變質為攻訐特定族群或譁眾取寵的工具。缺乏客觀材料不應做為立論根基。
少女、李男與管理層三月閉門會議時是否有誘導情事,或為訛傳?
申訴內容是否僅為性騷擾? 若是, 則無消弭情事之嫌。若否則需深究。
企業需要什麼改善? 抵制目的為何?
公權力是否怠職? 有改善之處?
事件真相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