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1 12:23
涉貪判處再+1
涉喬土地換藍營總統大選競總等案
檢求重刑22.6年
檢方調查,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期
與多名縣府官員涉嫌以處理民間用地
免增土地徵值稅方式,換取地主陳正勳
等人提供土地,作為2020總統大選
宜蘭競選總部使用,獲免拆等不正利益
達240萬元
針對此案,宜蘭地檢署
在2022年8月2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
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姿妙等15人
其中10人包含林姿妙等人為公務員
其餘5人則包含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及相關地主
全案經宜蘭地院近兩年審理
在2024年10月23日辯論終結
周二(12/31)一審宣判
法院依貪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
判處林姿妙12年6月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6年,亦即提前
終止原4年縣長任期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