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2 16:45
北院: 本院於之前提高交保金+電子腳鐐,諭知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但是勾串空間仍屬存在 基於尊重高院,北院衡量 社會危害程度、刑罰權行使之公益考量,覺定還是犧牲所有被告的人身自由,通通都給我羈押禁見 https://news.ttv.com.tw/news/11401020002500W/amp (呵呵 演個戲演這麼久,難怪之前有法官累到跳L,想必是受夠了法界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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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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