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5 23:58
最近看到有「賴清德政府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不是中華民國國民,過去相關函釋不再適用」的消息
內文大概是說,因為他們沒有中華民國國籍,所以依照憲法,他們就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但我覺得這理由很怪
首先,賴清德去年雙十演說那套「75歲以上的中國人都是中華民國人民」大家不是很爽嗎,那根據國籍法的規定,你出生時爸媽一方是中華民國國民,你就也會是。按呢14億人幾乎都是了啊,這樣要怎麼樣說他們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再來,我覺得要解決雙重國籍問題,就好好正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敵人
如果擁有日本、加拿大等等其他友好國家的國籍都不能當公務員,那麼依照舉輕明重的法理,更應該禁止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擔任公務員
以上是小弟的一點拙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