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09:30
司機的運轉人生,變成直接幫司機轉生 ———————————— 刑法185-3第二項 酒駕(酒測值0.25mg/l)致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185-4第一項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死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是不是哪裡覺得怪怪的 今天喝酒完開車撞死一個人,我留在現場等警察來跟我酒測後逮捕,最嚴重要被關十年+兩百萬罰金;但是撞完趕快跑,事後到案,只要想個我以為是撞到石墩這種小學生都覺得爛的藉口,最嚴重就是關七年 傻子都知道要選哪個 現行法規就是要民眾酒駕撞到人快跑就對了 偉哉我大中華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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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徐
lau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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