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3 12:23
我在聯邦政府裡做到資深專員/組長的時候,常常有很多事仍舊不想假手他人,總覺得與其派下去給同事做,我自己做會又快又好。那時的代辦事項永遠沒有劃完的一天,每天早上醒來就開始在腦中計畫一整天該做甚麼,看似忙碌充實,其實非常焦頭爛額。 有一天我的主管發現這個情形後,問我為什麼不將一些事分工下去。我很誠實地回答他,我說若是同事們做得不甚周全,我也是要把事情善後,倒不如自己來,另外,請求協助實非我的個性,能者多勞是東方的美德。 他聽了之後,告訴我幾件事。 ❶ 拿掉完美主義 ❷ 試著信任我的團隊 ❸ 賦予他人學習的權利 我自己用高標準面對事情沒有問題,因為我依舊能在期限前完成,但是我不該把這樣的標準放在他人身上,滿分的定義每個人都不同。 一開始就覺得同事可能會做得不好,這種只相信自己的態度,並非團隊精神。就像球隊想要贏球一樣,若是一個球員拿到了球不肯傳出去,只自顧自地衝鋒陷陣,很容易就失敗。 如果我永遠不將事情交給別人做,不僅會把自己累垮,也是間接剝奪別人學習的權利。同事們或許還不夠上手,那就更應該讓他們去做去練習,否則他們怎麼會進步? 賦權 (留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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