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3 13:09
以前做過一排DCM,所以feel到內地債務泡沫問題好大,到之後泡沫爆破,房地產冧,再得返啲城投債,其實內地債嘅問題,重組咁多次從來無解決到過。
其中一個原因係香港同埋內地嘅債務重組工具好缺乏。香港得scheme of arrangment,搞唔掂就要wind up(即係好似恒大咁)。但係外國工具多好多,例如有asministration,英國有restructuring plan,美國有chapter 11,成個制度係完善好多。
雖然無人話搞restructuring 一定會成功,但係連基本嘅工具都無嘅時候,咁就連博嘅機會都少好多,咁又點樣搞重組呢?除咗企業要反思自己之外,咁法律制度係咪應該都要考慮完善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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