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3 23:48
再來 你跟對方離婚 你監護權 對方探視權 這項權利你不能因為對方不付錢而刁難對方不給探視 在法律上沒有這個道理
對方可以像執行法院申請探視權強制執行(需繳交非財產3千元)執行名義會下來 對方債權人 你債務人
只要你不履行義務 對方就可以依法寫陳報狀送進地院
由法院的承辦股別的司法事務官會審核狀紙及所附的對話紀錄影本作為開罰都依據 及是否開罰債務人3萬至30萬怠金(重複罰 罰到債務人履行為止)或管收及透過第三方強制執行要求債務人教出未成年子女給債權人
這個不可不慎 因為這關於對方搶小孩子的撫養權時的卷宗(在法庭上有跡可循)
千萬別笨笨的認為 沒有付撫養費就不給對方看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