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0 09:09
這種情緒其實並不罕見,特別是在過去的性別文化中,女性常常被教育要為他人的感受負責,要理解、要包容,甚至在被冒犯後仍然需要「顧全大局」(看看所謂相忍為國)。但我必須坦承的說,這種內疚感不是屬於女性的,它不該是女性承擔的責任。
S先生的情緒或痛苦,或許是真的,但這並不改變他的行為事實,也不改變他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核心。他的痛苦來自於他自己的行為、成長創傷、求偶焦慮,而不是受害人的揭露。
我們需要清楚,選擇不尊重他人界限的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而這不是受害者的責任,更不應由大家來修復他的情緒或現狀。試圖合理化這些行為,或者把同情轉化為退讓,只會讓更多人承受傷害。
正因為大家的揭露,整個社群才有機會反思,才有機會改變。這不僅僅是保護了自己,也是在為其他可能受到類似情境影響的人鋪路。尤其是我也因此有契機反思。
對於一個將同情和信任轉化為利用的人,我們需要謹慎,甚至有所防範。S先生的行為模式已經顯示,他將自己的問題轉嫁到他人身上,慾望無限制的膨脹而情勒(比如對兔子)、情緒創傷由他人買單(比如對ㄩㄆ),無視他人界限,甚至背叛信任他的人(如國瑋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