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1 02:45
昨天我收到一個訊息是要找我借錢的,借錢目的是要籌律師費。
我和他不算陌生人,但我只是客人;之前+Line是為了Linepay付款給他、幫他老闆省抽成手續費。所以也因此知道他幾個月前因詐騙案被凍結了帳戶。
我沒追問他當初是想貸款多少錢,不過詐騙集團跟他夫妻要了網銀跟密碼,說要美化他們帳面數字才好貸款(這也很諷刺的,確實有些貸款要看存簿餘額而非看穩定收入薪資進帳。但也不用多好看啊!)然後然後他們帳戶就被洗錢了!分別400萬跟700萬,也就是受害者們損失了共上千萬。
我說日子都過不下去了,何必硬要找律師;若中間過程一毛錢都沒拿的話,自己辯護也不是不行,準備充分證據、保持冷靜並清晰陳述主張自己並無主觀上幫助詐欺的故意,故不能成立詐欺的幫助犯就有機會得到緩起訴+勞動服務之類。
但他很慌張,雖然按律師契約內容還有三個月期限交付分期律師費,他堅持月底前要付完。可是孩子啊!先付完也不會就不開庭啊?也不會那麼容易初審就結束案件吧?上千萬,被害人不求償嗎?
雖然他在泛國營企業工作多年,但他也沒能力有存款、年終獎金也只能用於家庭……我甚至開始想是不是包個紅包給他孩子,畢竟我現今沒能力幫他大條費用(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