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1 15:46
最近發生了一件讓我感到委屈的事情,想跟大家分享( ・-・̥ )
一月初時,我主動私訊了一位粉絲數約兩千的攝影師,詢問是否有興趣進行互惠合作。但後來得知,合作需要由我獨自負擔棚費,且光棚費就高達一千至兩千元不等,還需要負擔她的車馬費以及衍伸的所有費用,對於還在讀書的我 真的難以負擔,考慮到這樣的合作模式更像是委託而非互惠,所以禮貌告知對方暫時無法合作,原以為這樣的回應應該可以被理解,沒想到卻被對方發文公開批評,還提到我退追她,但其實對方也沒有追蹤我😢。
原本認為這是一件很小的事,也抱著「道不同不相為謀」的心態,結果卻演變成需要被公審,真的讓人覺得很委屈。
其實,我對「互惠合作」的理解是,雙方應該在資源上盡量平等,透過各自的專業達到雙贏,當合作變成需要一方投入過多時,就已經失去互惠的意義了。
我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有時也會因為經濟或其他現實原因,無法接受所有合作機會。但我始終相信,好的合作應該建立在互相尊重與理解的基礎上。希望未來能遇到更合適的合作對象,也期待每一次合作都能更愉快!(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