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1 16:52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告誡現在的女性大多不踏入婚姻,小心年老時會變成一個孤苦無依的阿姨。
但女性並不是刻意拒絕婚姻的呀!
正是因為脫離了「女生都應該要有男朋友」這種異性戀荼毒的框架,我們才能好好思考什麼是愛,不是嗎?正是因為沒有被強迫推銷,我們才能做出理性的評估與判斷,不是嗎?
況且,現今社會定義的「愛」非常侷限,好像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找到一個人,去深深地談一場戀愛,這樣才叫有愛過、沒白活。
可是,要是我們當中有些人是 Jo March呢?或許我們的愛並不是只能在浪漫關係中茁壯。我們的愛可以是對自己的、對周圍人的、對女性群體的、對社會的、對大自然的。女人不需要只對特定一位男性輸出她的愛。
我們並不是過去的自己,也不是存在於未來的幻想。我們是「當下」。成為「當下」意味著我們會依循愛去生活,而不是恐懼未來。
擔心自己未來變成一個孤獨的老巫婆而去結婚,那不是愛,那是恐懼☺️